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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高等职业教育类)鉴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09-22 16:27:42  浏览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高等职业教育类)鉴定工作的通知》教职成函〔2023〕678 号,我校工作安排如下:

1.鉴定范围:2019 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;2021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(高等职业教育类);

2.鉴定条件: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 项:(1)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;(2)项目成果在 CN 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;(3)项目成果为校级及以上的“教学质量工程”项目(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、精品课程、教学名师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、示范专业点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),有认定支撑材料并能充分体现;(4)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。

3.申报形式: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校统一收集后进行报送;

4.申报材料:《鉴定结项书》、主要成果佐证材料、《鉴定结项汇总表》各一式2份(含电子版。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,并将《鉴定结项书》封面(复印件)粘贴在档案袋上。 《鉴定结项书》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,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。

5.递交时间:申报材料请于10月25日下午15:00前提交,电子版压缩后以“学院+姓名+标题”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:zzcjkjc@163.com;


请相关老师,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准备,感谢配合。